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暨授权律师郑重声明
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近来发现在公开的媒体上及其它经营活动中,有人冒用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发布信息及从事商业活动的侵权行为。为规范市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形象,本公司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上海申企律师事务所戴金源律师作出郑重声明:
凡未经本公司正式授权者无权以“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或使用与“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近似的名称进行任何与本公司有关产品的经营活动。对任何冒用假借本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网站、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并且本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希望广大客户引起注意,并对上述侵权行为的情况进行举报。
当前经营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宁路1309号
法人代表:许金勇
举报电话:1358556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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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